112學年度光明國小學校課程計畫

置頂期限

4 個月 1 週 hence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6月6日召開之「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第一次會議」決議、同年7月18日召開之「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第二次會議」決議及112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決議本校課程計畫審閱通過,准予備查。

公文日期:112年8月7日。

公文文號:桃教小字第1120075257號

112學年度光明國小學校課程計畫,詳如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