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國民小學105學年度寒假期間辦理轉學作業須知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105學年度寒假期間辦理轉學作業須知
- 依據:
- 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入學實施要點
- 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
- 光明國民小學總量管制作業補充規定
- 桃園市政府99年8月20日研商國民中小學非新生總量管制年級轉學機制會議決議事項
- 轉出作業流程與注意事項:
- 辦理方式:
- 寒假上班期間家長得隨時申請辦理,惟為利學校掌握轉入缺額,惠請家長原則上於106年 1月19 日前提出申請辦理。
- 學生監護人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轉出後,完成校內轉出離校程序,持本校轉學證明書3日內向轉入學校申請轉入,學生確實轉入後結案。
- 需備文件:
- 完成異動之學生戶籍資料。
- 倘監護人不克親自申辦,應檢具委託書及委託人、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向學校申請。
- 轉入作業流程與注意事項:
- 一)辦理方式:
- 公告缺額:本校將於106年1月17 日上網公告本年度寒假受理轉入缺額;倘無缺額,另行公告本次寒假不受理轉入作業。
- 學生報名轉入:請家長於 106 年2 月 7 日以前檢具學生戶籍資料與居住地證明文件向校方登記。(須檢附學生直系親屬房屋所有權狀或法院公証的租任契約正本)。
- 轉入資格審查:校內將於106 年2 月8 日依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進行轉入資格審查。
- 公告轉入名單:本校將於106 年2 月8 日上網公告本年度寒假各年級缺額、登記轉入人數、錄取與備取名單。
- 資格複查:倘對轉入名單有疑義,請家長於106 年2 月9 日前以電話方式向本校申請複查。
- 通知轉入學生辦理轉學手續:本校自106 年2 月8 日起,以電話方式通知家長;程序上請先向原校申請轉出,持原校轉學證明書再向本校報到轉入。
- 通知未錄取學生辦理轉介轉學手續:本校自106 年2 月8 日起,以電話方式通知家長;程序上請先向原校申請轉出,持原校轉學證明書向本校領取轉介單,轉入鄰近學校就讀。
*轉入需備文件:
1.轉出證明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在效期內)
3.居住事實證明【房屋權狀【也可為水、電及房屋稅單104或105年度】或公証契約及公家配住證明】
4.監護人證件與印章
- 轉入學作業相關資訊可至本校網頁查詢,網址:http://www.gmes.tyc.edu.tw/
- 洽詢專線: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3-3127066轉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