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
公告類別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2.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中華民國國民且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工作項目:
1.學校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及意外傷害病患護理。
2.醫囑病患疾病護理。
3.健康檢查與統計分析
以及辦理學生平安保險。
4.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 。
四、聯絡方式:
1.僱用期間:106年10月實際到職日起至106年10月25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280薪點,月酬依行政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每月33908元,另自付離職儲金及勞健保費用)。
3.請繳交以下資料:(1)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http://www.gmes.tyc.edu.tw公佈欄下載)。(2) 履歷表(附自傳、相片,並簽章)。(3)另請繳交影本: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經歷證明文件、身障手冊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4.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依序裝訂,於106年10月2日下午2時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人事室,電話:03-3127066轉710。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