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申請生育補助常見錯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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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年 2 個月 ago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八生育補助欄限制第二點規定:「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全民健康保險除外)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本表規定之補助基準為低時,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上開所稱社會保險係指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農民健康保險。爰辦理男性公教人員生育補助之申請,應詳加審查其配偶是否為上揭社會保險之被保險人,其中國民年金保險最容易被疏忽。

 

目前除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未滿25歲者,其餘國民均為各項社會保險之被保險人。爰男性軍公教人員配偶如屬上開情形致未能參加任何社會保險,男性公教人員申請生育補助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又其配偶非屬上開情形,係基於個人等因素,而未加入社會保險者,男性公教人員自不得申請生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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