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中文簡稱統一稱為「食藥署」(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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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年 1 個月 ago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中文簡稱統一稱為「食藥署」(如附件)。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30日臺教綜(五)字第1050041996號書函轉衛生福利部105年3月23日部授食字第1051201050A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3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39562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2年組織改造後,因簡稱常混用不一致,爰統一為「食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