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學藝競賽四格漫畫實施計畫」1份,並請師生踴躍參加
「104學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學藝競賽四格漫畫實施計畫」1份,並請師生踴躍參加。 |
說明: |
一、 | 目的: |
(一) | 增進全市親師生全民健康保險政策觀念,瞭解維護與保健知能。 |
(二) | 培養全市親師生全民健康保險教育核心能力,期使有健康生活、健康知覺和全民健康保險知識、技能及態度。 |
(三) | 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民健康保險觀念。 |
(四) | 為落實健康促進學校,提倡整體全民健康保險觀念,並提升兒童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比賽。 |
二、 | 參加對象:請桃園市各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每校每學年限送一件,共四件代表作品參加(中心暨校際聯盟不在此限),分中、高年級二組進行評選。 |
三、 | 獎勵: |
(一) | 特優(各組2名,共計4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
(二) | 優選(各組2名,共計4名):獎狀及禮券300元。 |
(三) | 甲等(各組6名,共計12名):獎狀及禮券100元。 |
(四) | 佳作(各組若干名):獎狀一幀。 |
四、 | 成績優異者,指導老師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敘獎: |
(一) | 獲得特優之指導老師:嘉獎1次。 |
(二) | 獲得優等、甲等、佳作之指導老師:獎狀一紙。 |
五、 | 繳件時間:105年4月15日前將學生作品、報名表以及授權同意書(貼於作品背面)郵寄或專人親自送件至幸福國小訓導處(33345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115巷20號)郵戳為憑,逾期將不受理收件。 |
六、 | 本案倘有疑問,請洽03-3194072轉310幸福國小訓導處衛生組呂汶玲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