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文康活動應配合活動內容規劃以禮品、禮券或現金等形式發給,如有未實際辦理文康活動,而逕行發放禮券,應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公告類別

置頂期限

8 年 6 個月 ago

各機關學校辦理文康活動,得於上開預算範圍內本權責配合活動內容規劃以禮品、禮券或現金等形式發給。

 

惟如有未實際辦理文康活動,而逕行發放禮品、禮券或現金之情形發生,應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