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屬從事危害安全及衛生顧慮工作之未滿40歲公教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及約聘僱人員,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給假

公告類別

置頂期限

8 年 7 個月 ago

對於旨揭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得以每2年1次公假登記1天前往受檢,惟受檢人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人事單位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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