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國小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置頂期限

2 個月 1 週 ago

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學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參考學生、教師、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如有建議請電洽31270665轉312。

光小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