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國民小學本土語文教學師資培訓(閩南語認證研習班)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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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月 1 週 ago
主旨: 有關貴校辦理本市112學年度國民小學本土語文教學師資培訓(閩南語認證研習班)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12月13日桃教小字第1120125182號函辦理。
二、 本案核定補助總經費新臺幣19萬元整,款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教育局分基金「國民教育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3 (23)項下支應。
三、 請貴校依「學校執行及核結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為簡化撥款程及加速撥款作業,依核定經費逕為撥付,請貴校務必會辦出納及會計等相關人員知悉。
四、 本案有功人員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敘嘉獎1次5名及獎狀1紙5名。活動結束後,請貴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倘涉及校長、人事人員敘獎請以獎懲建議函(及WebHR)報送本局人事室,會計人員敘獎以獎懲建議函報送本局會計室,待本府主計處召開主計人員考績會議時,一併提出研議。
五、 請貴校於活動辦理完竣後,免備文最遲於113年2月29日(星期四)前檢具收支結算表、應繳回之計畫款項(無則免附)、獎勵名單及成果報告(含照片電子檔)各1份,送本局辦理核結。
六、 檢附「收支結算表(格式)」、「獎勵名冊(格式)」、「學校執行及核結應注意事項」及「成果報告(格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