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為 貫徹各機關人員嚴守行政中立

公告類別

置頂期限

7 個月 1 週 ago

說明:

一、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12)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本年 11月20日至24日受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 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13年1月13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 票作業。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 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二、依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 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次依中立法相關 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 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亦不得要求他人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 定之行使。基上,為確保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 立,公務人員於公職人員選舉辦理期間,除不得違反中立法之規範外,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 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 特定政黨、公職候選人;又依中立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長 官(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中立 法禁止之行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