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人事主任劉雅蘭 週五, 04/30/2021 - 08:27 公告類別 訊息通知 置頂期限3 年 ago 詳如附件 附件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pdf 對照表_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