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 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申請

置頂期限

9 年 1 個月 ago

桃園市辦理10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
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審查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學生閱讀教育實施計畫(104-106年三年計畫)」。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
三、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桃花源」四年計畫(101-104年四年計畫)。
貳、計畫目標
一、培育國中、國小圖書資源管理專業師資,有效管理學校圖書設備及資源,增進學童應用圖書資料之能力。
二、建構學校之閱讀推動策略,發展有效閱讀教學活動,提升學生閱讀能力與學習能力。
三、建立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的運作模式,並透過資源與經驗分享,協助各校建構可供觀摩學習的典範學校。
参、期程與對象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4年4月17日止(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二、實施對象:
(一)本市各公立國中、國小(以有高度意願參與的學校以及有熱忱推動之正式教師為優先)。
(二)閱讀推動專任教師,每週減課10節(每週授課以10節為上限,1節為下限),專職於學校圖書館內,運用相關資源協助推動學校圖書資訊利用及閱讀活動。
(三)每校每學期補助代課鐘點費及業務費等,國小共計新臺幣7萬元整(代課鐘點費每節以260元計),國中共計新臺幣9萬元整(代課鐘點費每節以360元計)。
肆、申請對象與送審表件:
一、申請資格:
(一)本市所屬國中小有意參與本(104)學年度提案申請者。
(二)103學年度通過教育部兩年期補助計畫(連續補助103學年及104學年)之學校,得免送計畫。
二、送審表件:
(一)各校提出申請應檢附提案申請表(如附件1) 、經費概算表(格式如附件2),已連續2年獲同意試辦學校加填續辦調查表(如附件3)乙式兩份,頁數(含提案申請表及續辦意願表)限制頁數上限為10頁。
(二)已連續2年獲同意之試辦學校除提案申請表(格式如附件1)、經費概算表(格式如附件2)之外,另應加附該校閱讀推動教師續辦意願表,並就過去辦理之情形提出成效說明(如附件3續辦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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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另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研究所提供參考資料一份(如附件4)各校可參考「兼任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發展目標參照表」(如附件4),作為各校融入課程規劃之提案內容參考。
(四)以上表件請以雙面列印乙式三份核章後,以掛號寄至潛龍國小教務處收。
伍、審查指標
ㄧ、學校具備條件及支援(40%)
(一)閱讀推動的理念與構想完整性。
(二)學校圖書館建置完善自動化系統。
(三)全體教師對推動閱讀支持及參與度。
(學生閱讀教學活動由全體教師共同擔任)。
(四)學校圖書館志工數及服務情形。
(五)閱讀推動現況及績效。
二、圖書教師重點工作(30%)
(一)正式且非級任教師擔任並具熱忱、背景知識與知能。
(二)教師工作聚焦在「圖書資訊管理」與「閱讀推動」兩項重點工作,並整合學校圖書閱讀推動資源與成效。
(三)減課後之授課規劃,所餘課務應規劃圖書資訊利用教育或閱讀推動教學等課程。
(四)圖書教師各階段推動之重點工作。
三、發展特色(30%)
(一)整合學校、家長及民間團體資源,增加閱讀教育推廣參與面向。
(二)整合學校圖書閱讀推動資源與成效,增廣圖書館(室)運用機制與經營發展,有效利用現有經費規劃資源共享機制,建構有利於學生閱讀的學習環境。
(三)閱讀教學的課程規劃、實施與困境突破及預期學生學習成效與影響。
(四)試辦經驗可供他校學習、觀摩或參訪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