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 工作坊暨宣導研習實施計畫」公假暨課務派代一案

置頂期限

2 週 2 天 hence

主旨:有關「桃園市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 工作坊暨宣導研習實施計畫」公假暨課務派代一案,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 工作坊暨宣導研習實施計畫」辦理(本局113年3月27日桃教 特字第1130028415號函諒達)。

二、旨揭工作坊暨宣導研習之時間、地點及報名網址詳如附 件。

三、本案貴校相關人員參與旨揭工作坊暨宣導研習期間,請准 予公(差)假登記;研習期間倘遇假日,參與人員核予公假 登記,並得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 鐘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高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武陵 高中)(03-3698170 分機156)。

五、檢送「桃園市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工作坊暨宣導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