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訂於112年5月至10月辦理「112年度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9條專業人士培訓課程-初、進階課程」

公告類別

置頂期限

10 個月 2 週 ago

主旨: 轉知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訂於112年5月至10月辦理「112年度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9條專業人士培訓課程-初、進階課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2年5月8日桃家防字第1120009411號函辦理。
二、 為培力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9條專業人士協助兒童或心智障礙性侵害被害人進行詢(訊)問,並逐步推展性侵害整合性服務方案,爰辦理本課程。
三、 報名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報名對象:第一線受理性侵害案件之社工人員(含民間團體)、教育人員、醫療人員、臨床心理及諮商輔導人員等專業人員。
(二) 報名網址:https://training.rongxin.org.tw/
四、 本案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假登記。
五、 檢附旨揭課程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