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標準」第二條修正說明及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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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 8 個月 ago

 

主旨: 有關「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標準」第二條修正說明及QA,請查照。
說明: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年7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9593號函辦理。